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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数文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0-048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本次拟延期情况:公司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房屋建筑物、
         IDC 机房主体工程已如期建设完成,近 5,000 组机柜已招商完成并陆续
         投入使用。因剩余机柜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尚需根据客户需求逐步实
         施,工程验收和结算涉及工作量较大,也需分阶段完成,同时受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公司将募投项目延
         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32 号文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
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3,636,363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1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49,999,989.0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535,377.31 元和相关增值税 752,122.64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1,936,712,489.13 元,由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
                                      1/6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498,713.55
元和相关增值税 89,922.81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可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 1,935,123,852.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7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春云科技”)和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在杭州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和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富春云科技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方案,募集资金净额 193,512.39
万元将全部用于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物(含
土地)建设、IDC 机房建设以及媒体云平台系统建设,提供的服务包括数据中心
业务(IDC 业务)、云计算服务(主要是公有云出租)和大数据挖掘分析。公司
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 219,700 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95,000 万
元,自筹资金 24,700 万元)。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共计 6,000 组
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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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鉴于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中计划建设的云平台系统已不再适应云计算行业当前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公
司根据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在完成募投项目
中的房屋建筑物(含土地)及 IDC 机房建设的基础上拟不再继续建设云平台系
统,募集资金总投资由 193,512.39 万元变更为 126,000.00 万元,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收益 80,022.2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通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0-015《浙数文化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临 2020-027《浙数文化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 80,263.16 万元转入公
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2016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即全面启动并全力推进募投项目
建设,在国内率先采用 EPC 模式建设,有效加快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建
设计划提前 1 年建成首批近 1000 组机柜,同时通过分期建设、分期投入运营的
方式,也有效加快了招商和机柜上电进度。
    目前募投项目中的房屋建筑物、IDC 机房主体工程已如期建设完成,近 5,000
组机柜已招商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其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与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终端用户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易”)签订年度租赁费用金额约 1 亿元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协议》,协议
履行期限为 6 年,可续期 1 年,于 2019 年 8 月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公司(终端用户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签订年
度租赁费用金额约 1 亿元的《数据中心合作服务协议》,开展机柜租赁业务合作,
协议履行期限为 6 年,可续期 2 年。今年以来,富春云公司与阿里巴巴、网易
确定了新一批数据中心机柜租赁合作意向,其中阿里巴巴意向新增机柜租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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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拟为 6 年,可续期 2 年,预估年度租赁费用约 8,000 万元。公司通过与头部
      互联网企业客户的进一步业务合作,将持续增强公司在大数据服务领域的市场竞
      争力和盈利能力。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
序      建设        计划总投                                 累计投      投资进度    原预计可
                                 金总投资    资金总投资
号      内容           资额                                  入金额      (注 2)    使用日期
                                    额        额(注 1)
     房屋建筑物     20,600.00
                                              126,000.00    82,503.27     65.48%
      IDC 机房     100,100.00                                                        2020 年 6
1                               193,512.39
      媒体云平                                                                        月 30 日
                    99,000.00                       0           0            0
       台系统
     补充流动资
2                      0.00          0        80,263.16     80,263.16    100.00%           -
        金
     合计          219,700.00   193,512.39    206,263.16   162,766.43        -             -
            注 1:调整后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大于原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产

      生的利息收益。

            注 2:投资进度较缓慢主要因 EPC 总包结算模式以及验收结算时间的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房屋建筑物、IDC 机房主体工程已如期建设完成,尚余部
      分机柜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场地装修、设备及方案选型和安装调试均需根据客
      户需求逐步实施,预计项目整体施工及工程配套设施可于 2020 年底完成;同时,
      EPC 工程总包的验收和所采购的大量物料、人工和机器设备等涉及范围较广,结
      算工作较为繁杂,也需要分阶段执行,耗费时间较长。同时,受 2020 年初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设备选型采购亦有所滞后。因此,
      公司预计整体项目到 2021 年 6 月完成。
            因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
      和项目验收结算安排的基础上,公司拟合理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由原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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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积极推进机柜招商工作,并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
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推进募投项目后续配套设
施建设,争取尽快实现项目全面投产。
    (2)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管理机制下各相关部门单
位的协同性,进一步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分阶段验收和分步骤结
算工作,确保项目尽早验收和结算完成。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建设进
展。


       六、独立董事对延期募投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监事会对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
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
                                      5/6
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八、保荐机构对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数文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浙数文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本次延期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决议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湘财证券也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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