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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数文化: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0-09-17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0-082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现将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 OA 系统公告栏对上述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0 年 9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16 日;
    3、公示方式:在公司 OA 系统公告栏公示;
    4、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管理层,
核心产业板块经营管理及业务技术骨干。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员工,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