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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数文化:浙数文化关于东方星空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21-09-15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1-048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星空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的投资基金名称: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
   空”)拟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4,800 万元,占基金首期认缴出
   资总额的 1.29%。
     特别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
   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部分拟出资合伙人尚未完成内部投资决策流程,合
   伙企业合伙人可能增加、减少、变更,出资金额可能发生变化;合伙企业尚
   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
   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
   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
   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具有投
   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
   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
   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拟以人民币 4,800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央视融媒
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基金主要投
资文化及互联网经济相关领域。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首期认缴出资总
额为人民币 37.125 亿元,其中东方星空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4,800 万元,占基金首期认缴出资总额的 1.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
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合伙企业任职。


    二、合伙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
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注:普通合伙人 1 尚在设立中)
    拟设立的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
中国中央电视台。
    (二)普通合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9706025X
    法定代表人:邹二海
    成立时间:2012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 678 号 5 楼 502E 室、502F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3.25%的股权,上海文化广播影视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8.75%的股权,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5%的股权,
石狮市铧亚翔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的股权,上海强生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 5%的股权,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1%的股权,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的股权,上海上池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
合伙)持有 1%的股权。
    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T1900001700。
    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
注册后为准)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工商登记
机关登记信息为准)。
    (四)投资行业领域:文化及互联网经济,包括但不限于:5G+4K/8K(超
高清领域)+AI、体育产业、文娱产业、教育产业、数字化技术、企业服务、内
容付费等。
    (五)存续期:合伙企业存续期为六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
企业于存续期届满前可根据本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延续。
    (六)合伙企业规模及出资信息:基金的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全体合
伙人的首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7.125 亿元,拟出资的合伙人名录如下:
    1、普通合伙人名称及出资额
       普通合伙人 1: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6,000,000 元整
       普通合伙人 2: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 元整
    2、有限合伙人名称及出资额
       2.1、有限合伙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认缴出资额:600,000,000 元整
       2.2、有限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666,500,000 元整
       2.3、有限合伙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00,000,000 元整
2.4、有限合伙人: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000 元整
2.5、有限合伙人: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600,000,000 元整
2.6、有限合伙人: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000 元整
2.7、有限合伙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8、有限合伙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9、有限合伙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10、有限合伙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11、有限合伙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2、有限合伙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3、有限合伙人: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4、有限合伙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5、有限合伙人:北京合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6、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7、有限合伙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18、有限合伙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19、有限合伙人: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20、有限合伙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21、有限合伙人: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22、有限合伙人: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认缴出资额:30,000,000 元整
       2.23、有限合伙人:京报长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00 元整
       2.24、有限合伙人:上海虹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30,000,000 元整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合伙目的: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
体学习上提出的“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加快构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全
媒体传播格局”的总体要求,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 2035 年建成文化
强国的战略目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总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发起设立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三)存续期:合伙企业存续期为六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
企业于存续期届满前可根据本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延续。
    (四)缴付出资: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照
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进行实缴出资。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1 为中视融合(上海)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 1 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权代表总
台从产业引导和意识形态的角度监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
人 2 为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
表合伙企业,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六)投资决策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作为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等服务。为
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和高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设立专门的投资
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
应当按照合伙协议和其议事规则的相关约定选择、决策(包括投资和退出决策)
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名委员组成,所有决策均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
五名及以上委员投赞成票方能通过,东方星空不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如合
伙企业投资及退出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公
允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不得通过转移定价等方式转移利润,亦不得从事其他可
能对合伙企业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或安排,对于该等交易应经投资决策
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方可实施。
    (七)管理费:
    投资期内(包括延长的投资期),每年度的管理费为当年度全体合伙人实缴
出资总额乘以 2%。退出期(投资期届满起之次日起至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之日
止)内,应按合伙企业截至该自然年度起始之日(退出期内首个自然年度起始之
日以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计算,其后应以每个会计年度的 1 月 1 日计算)的实际管
理规模为管理费基数乘以 2%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八)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内
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
    2、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并购
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九)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的总体原则: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金后分收益的总体原则。
    2、分配顺序:
    合伙企业的收益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第一步: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在扣除团队主体的跟投部分的比例后)
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依本第(1)项累计分配的金
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
    (2)第二步:应按照合伙企业未返还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 8%/年(单利)
分段(自出资日起至合伙人收到返还的实缴出资额之日止)进行计算,并按合伙
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3)第三步:如收益按照分配顺序(2)分配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的
20%作为基金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80%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其他合伙
人(指除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团队主体外的合伙人)分配。
    同时,为加强管理团队的主动性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促进项目退出、
加快合伙人资金回款,在满足特定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在项目退出时按照该项目
退出产生收益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 3%的预付基金业绩报酬。在合伙企业向执
行事务合伙人分配基金业绩报酬时,应当扣除合伙企业已累计向执行事务合伙人
预付的基金业绩报酬。如果后续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发生变化,则应当以最新
的实缴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历史累计已分配金额进行调整。如涉及资金返还,各
合伙人应当予以配合。
    3、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
以避免非现金分配。但如果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基于善意原则认为非现金分配更
符合各方的利益且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决定以非现
金形式进行分配,但该等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应当经出席合伙人大会合伙人所持实
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方法评估确定。合伙企业
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全体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财产的转
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全体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
信息披露义务。
    4、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应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每一名有限合伙人承
担亏损的累计金额应以该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限,超出部分应由普通合伙
人承担。
    (十)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大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主持。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时会议。
    除法律或合伙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合伙人大会的决议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
所持实缴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在上海,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
各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合伙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协议生效:
    合伙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指示精神,响应浙江省深化
媒体融合发展的号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本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由总
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发起,有利于基金协调
各方优质资源,挖掘 5G+4K/8K(超高清领域)+AI、文娱产业、数字化技术等产
业的优质项目,抢占融媒体产业的发展先机。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六、风险提示
    (一)合伙企业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
展实质业务合作,部分拟出资合伙人尚未完成内部投资决策流程,合伙企业合伙
人可能增加、减少、变更,出资金额可能发生变化。
    (二)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
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三)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
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四)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
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
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
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
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