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浙数文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3-024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
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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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
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有
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
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
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74,573.78
未分配利润 3,374,573.78
2022 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1,695,260.24
净利润 1,695,260.2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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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31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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