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 600633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