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控: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 富控 公告编号:临 2018-121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申请人
涉及仲裁本金为:1,5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上述仲裁案件尚未正式开庭
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3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签发的关于(2018)京仲案字第 4111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
及相关仲裁文件。现将该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中铁大成(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上海中技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颜静刚(被申请人三)、梁秀红(被申请人四)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主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方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分别签订了相关
《借款合同》及《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向指定账
户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
应保证责任。为此,申请人提起借款合同纠纷仲裁申请。
(三)仲裁请求
1、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金额总
计人民币 1,500 万元;
2、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借款利息:(1)
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3,000 万元×280 天×
20%/360 天=466.67 万元;(2)自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的
利息,2,250 万元×52 天×20%/360 天=65 万元;(3) 2018 年 11 月 21 日直至
被申请人一实际足额偿还完毕借款本金 1,500 万元之日止,计算方式:1,500 万
元×天数×20%/360 天;
3、依法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 万元人
民币;
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一全部承担;
5、依法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四对
上述第 1 项至第 4 项仲裁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二、上述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中铁大成(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上
述借款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仲裁事项,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目前,上述仲裁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
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