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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富控: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 富控           公告编号:临 2018-124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及诉讼本金约为:1,726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公司将根据律师的相关意见拟对上述一审的部分判决提起上诉,该涉诉
        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同时,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
        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
        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签发的【(2018)
沪 0115 民初 47764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16 日,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成”)
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控互动及相关共同被告向原告上海中成支付全部已
到期和未到期租金人民币 17,260,132.00 元及迟延履行金等。上海中成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于 2018 年 7 月 2 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18-070)。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上海中成诉富控互动及相关共同被告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出具了【(2018)沪 0115 民初 47764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认原告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签
订的编号为 ZC2015-HZ-010004 的《回租租赁合同》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解除;
    (二)编号为 ZC2015-HZ-010004 的《回租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所有
权归原告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述租赁物;
    (三)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
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赔偿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为全部未付租金 12,260,132 元
(已抵扣保证金 5,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的迟延履行金 216,929.42
元、以及自 2018 年 9 月 2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迟延履行金(以截至合同解
除之日的应付未付租金 8,749,01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
    (四)原告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可就上述第二项判决所述的租赁物与
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协议折价或将该等设备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清
偿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三项付款义务;如所得价款不足清偿上述债
务,则不足部分由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继续清偿,如所得价款超过上述债
务,则超过部分归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所有;
    (五)原告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颜静刚对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本判决第三项确定的还款义务与
第四项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
限公司、颜静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追偿;
    (六)驳回原告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54,047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59,047 元,由原告上
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50 元,由被告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富控
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共同负担 158,997 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将根据律师的相关意见拟对上述一审
的部分判决提起上诉,该涉诉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同时,公
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
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