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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富控: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1-08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 富控           公告编号:临 2020-005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及诉讼本金为:32,72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裁定系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
       裁定,该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相关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暂时无
       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此前,公司已获悉并披露了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因该涉诉案件被司法轮候冻结的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131)。同时,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控
       股 子 公司 股权 存 在因该 案 件而 被冻 结 的情况 ( 详见 公司 公 告:临
       2018-13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于近
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签发的(2018)陕民初 100 号
民事裁定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
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信托贷款合同》,并陆续向第一
被告发放贷款共计 32,720 万元。其余二被告分别与原告签订了相关保证合同,
为上述信托贷款合同下的债权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
相关约定原告有权在相应情形下立即宣布该协议项下的借款全部到期,并要求上
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全部欠款;要求其余二被告承担保证责任。为
此,原告提起合同纠纷诉讼。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由陕西省高级
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受理上述案件过程中,收到申请人陕
国投提起的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富控互动及相关共同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或等值财产在 363,911,627.4 元范围内进行保全(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103、
临 2018-13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
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2018)陕民初 100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127)。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续查封申请,2019 年 12 月 17
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陕民初 100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
认为,陕国投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继续冻结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下账户内的银行存款: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3100*************6625;
    2、招商银行上海川北支行:0219*******0906;
    3、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9050**********5762;
    4、恒丰银行苏州营业部:8512**********6777;
    5、建设银行上海广灵路支行:3100*********0591;
    6、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7006*********5084;
    7、朝阳银行沈阳分行:5200*************4202;
    8、兴业银行上海龙柏支行:2164**********3225;
    9、天津银行卢湾支行:2366**********7065;
    10、中国光大银行花木支行:7629*********0547;
    11、杭州银行闵行支行:3101***********9617;
    12、杭州银行闵行支行:3101***********9583。
    上述保全财产以 363,911,627.4 元为限,保全期限为:冻结银行存款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
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裁定系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该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相关诉
讼程序仍在进行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此前,公司已
获悉并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因该涉诉案件被司法轮
候冻结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131)。同时,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控
股子公司股权存在因该案件而被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133)。公
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