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控: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0-03-18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 富控 编号:临 2020-041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3 月 17 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富控互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上
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0】024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
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投诉,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宏投网络担保等事项相关信息
披露存在不一致、不充分的情况。鉴于上述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得资金的安全性影响重大。公司前期公告显示,民
生信托和华融信托将派遣工作人员在境外交易现场对本次交易进行全程监督,以
确保本次交易对价支付与标的资产交割能够顺利完成。但投诉称公司披露的上述
措施与实际不符。请公司核实并说明:(1)上述措施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的资金交割安排是否存在重大变动,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
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依据;(2)已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资产出售所得资金安全,
能否按照重整草案回流至上市公司并偿付有关债权人;(3)全面梳理前期重大资
产出售信息披露事项,特别是对于监管函件的回复内容和落实举措是否存在变
化。请公司财务顾问全面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公司在重组草案中明确,部分债权人反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请公司再次审慎论证:(1)公司债权人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态度,有
关债权人反对是否构成本次重组推进的实质障碍;(2)评估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
风险,确保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前期公告披露,公司拟由宏投网络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未收
到宏投网络质押权人的意见。请公司再次核实并说明:(1)是否已收到民生信托、
华融信托等对本次担保事项的书面意见,请积极征询利益相关方意见,说明本次
担保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2)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请财
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四、根据公司公告,上市公司持有宏投网络 100%股份。但投诉称,2020 年
2 月 17 日,宏投网络股东变更为公司持股 66%,上海澄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4%。请公司核实并说明:(1)宏投网络股东变化是否属实,相关变化是否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上述股东变化的具体情况,
主要考虑和具体过程;(3)上海澄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股东结
构、股权变化、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指标等,是否为公司及实控人的关联方;(4)
该事项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其后续资金回收产生的影响,是否构成实质性障
碍。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应明确是否有充分理由确
信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财务顾问应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在相关事项妥善解决之前,你公司及财务顾问应当审慎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事项。如存在重大障碍或风险,应推迟或取消相关股东大会。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之前回复本
问询函,同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对有关事项进行回复,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