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富:关于与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19-00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
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常熟三爱
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源新材料”)签署《上海市产
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氟源新材料发生 2.63 亿元关联交
易。其中 1.95 亿元系公司重组置出资产交易,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 0.68 亿元系公司与
氟源新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氟源新材料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常熟四氟分
厂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转让给氟源新材料,转让价 2,512 万元。
1
因上海华谊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氟源新材料为上
海华谊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
氟源新材料属于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氟源新材料发生 4
笔关联交易,共计 2.63 亿元。其中 1.95 亿元系公司重组置出资产交
易,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另 0.68 亿元系公司与氟源新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氟源新材料为上海华谊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氟源
新材料属于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氟源新材料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颖浩,经营范围: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盐酸、
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非危化品)、化工产品(非危化品)的生产,
及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分析测试;仪表、机
械设备的销售及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2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有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1MUN4P5H。
2、氟源新材料 2018 年未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2018 年末资产总额 4.46 亿元,净资产 1.48 亿元,2018 年营业
收入 3.44 亿元,净利润-0.27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对外出售资产
2、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对外出售资产系公司常熟四氟分厂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产
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资产运营情况
去年公司完成重组前,为满足安全环保生产要求,公司常熟四氟
分厂使用 2,512 万元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工程。由于上
述设备及工程不能形成完整的生产线,目前常熟四氟分厂已停止生产
运营。
4、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常熟四氟分厂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原值为 2,512 万元,
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值为 2,497.56 万元。开元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资产进行评估,
并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出具《公司常熟四氟分厂拟出售资产事宜所
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
3
[2018]525 号)。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评估结论。经评估,常熟四氟分厂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于评估基准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2,498.28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0.72 万元,增
值幅度为 0.03%。本评估报告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常熟四氟分厂固定
资产及在建工程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并组织实施竞价,按
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氟源新材料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
(二)关联交易价格
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常熟四氟分厂固定资
产及在建工程转让金额为公开挂牌价 2,512 万元。
(三)关联交易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氟源新材料已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 500 万元,
在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氟源新材料应
在合同生效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 2,012 万元
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氟源新材料同意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
划转到公司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4
4、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
关联交易双方约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
(四)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合同自关联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需要报审的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常熟四氟分厂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转让给氟源新材料,有
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加公司现金流,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获得 2,512 万元现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拓
展。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上海
市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黄生先生、伍
爱群先生事先审阅了《关于与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对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
5
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忠伟先生回避表决。
(四)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彦超先
生、黄生先生、伍爱群先生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所持有的常熟四氟分厂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有助
于改善公司现有业务布局,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
关联董事徐忠伟先生回避表决,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标
的定价参考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常熟四氟分厂拟出售资
产事宜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
元评报字[2018]525 号)确定并高于估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相关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6
2019 年 1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