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20-01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三
爱富(常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新材料”)100%股
权和上海华谊三爱富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销售”)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常熟新材料 100%股权
和新材料销售 100%股权合称“标的资产”)。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
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氟源新材料”)。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
更手续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常熟新材料和新材料销售均已完成本次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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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持有的常熟新材料和新材料
销售 100%股权均过户至氟源新材料名下,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常熟新
材料的股权和新材料销售的股权。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6 日,氟源新材料已按照双方签订的《产权
交易合同》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截止 2020 年
2 月 26 日全部交易价款 21,837.41 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将上述款项支
付予公司。
三、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完成。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1、公司及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尚未
履行完毕的约定。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承诺主体需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
的各项承诺。
四、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决策、审批及实施过程程序规范,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已转移至交易对
方,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已经完成,标的资产的对价已经全部支付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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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过程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
的信息(包括交易标的的资产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董事会秘书发生变动外,在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更换和调整的情况;
(5)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6)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重组所涉及的
交易价款已支付完毕,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7)交易各方履行相关协议和承诺等的情形下,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合规性和风险。
2、法律顾问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交易各方
可依法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及相关交易对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
协议尚未履行完毕的约定和承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
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
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备查文件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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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常熟新材料 100%股权过户证明文件;
4、新材料销售 100%股权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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