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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文化: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华 1949 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

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

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摘

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长期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长期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