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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

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

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

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

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

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

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

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

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进行重新评估。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

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

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2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地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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