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
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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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
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
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
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
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
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
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
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进行重新评估。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
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
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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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地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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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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