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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8-12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相关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公
示期间共计 1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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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四)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
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
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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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
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
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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