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华 1949 园区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
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
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
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除 11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监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6.942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87,850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