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1-11-12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4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487,85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国新文
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文化”)完成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
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
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27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国新文化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复 的 公 告 》( 公告 编 号 :
2021-023)。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新文
化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78 号),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国新文化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3. 2021 年 8 月 12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国新文化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1-030)。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
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1 年 8 月 12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国新文化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独立董事黄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2-
    5.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
新文化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6.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3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国新文化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确认,本次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的 6,487,85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3-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9 月 3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487,850 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1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94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次授予   占授予时
                                          限制性股票拟授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
                                              予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姚   勇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000        2.89%     0.04%

夏英元           董事、副总经理                  151,000        2.17%     0.03%

杨玉兰                财务总监                   151,000        2.17%     0.03%

刘登华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151,000        2.17%     0.03%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87 人)           5,833,850      83.98%     1.31%

           首次授予合计                         6,487,850      93.39%     1.45%

               预留                              459,083        6.61%     0.10%

               合计                             6,946,933      100.00%    1.5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
     过 7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


                                        -4-
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
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
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3%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3%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34%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出具《国
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23-00009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实际到位资金总额 45,038,654.70 元。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本公司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6,487,850 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持
 股比例不变。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6,487,850              6,487,8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46,936,885              -6,487,850            440,449,035

     合   计            446,936,885                  0                 446,936,885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在 2021 年-2025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
 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3,151.80 万元,则 2021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151.80        378.22         1,134.65     961.30       499.03      178.60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生效和
 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
    (三)《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
第 23-00009 号)。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