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7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
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刘红霞、董安生、董事周旭民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刘红霞担任。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12月18
日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雄文(主任委员)、董安生、
董事甘湘南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陆雄文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说明》,
并审议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同意公司财务报表可以
提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2、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审
计合规部2017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经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2017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
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2017年审计合规部年度工作总结》、《2018年度审计合
规部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
于公司下一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预算计划》。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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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
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
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及财务状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为公司提供本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下年度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审议了《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案》、《2018 年度审计合
规部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公司审计合规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听
取了 2017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指导,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
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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