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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黄浦:新黄浦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3-10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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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欣龙新干线预付款事项债务结清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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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特制订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
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务请准时出席会议。
    二、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
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五、大会与会者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或会议议程。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大会秘书处应
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
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安排。股东
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否则以扰乱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会议议程处理。
    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分管负责人,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
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
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九、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十、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须知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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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 668 号东楼 16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
数。
   (3)宣读股东大会下列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欣龙新干线预付款事项债务结清协议书之
                                                              √
        补充协议的议案


 (4)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发言及答疑;
 (5)对上述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6)统计有效表决票;
 (7)宣布表决结果;
 (8)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9)签署会议决议;
 (10)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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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之一


关于欣龙新干线预付款事项债务结清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龙新干线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新干线)
与江苏西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钢贸”) 于 2020 年 9 月 7 日签
署了《债务结清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 2020-033
公告)
    现因原协议第一条第 4 项约定中涉及的“27 套动迁安置房”在房屋性质变
更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性履行障碍,且短期内无法排除。为确保债权人权益及时
兑现,尽快妥善解决债务结清的未尽事宜,欣龙新干线与江苏钢贸于日前签署了
《债务结清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欣
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欣龙”)、上海汇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锦置业”)、上海西商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曾为上海态一商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商管理”)作为本协议鉴证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概况和对方情况
    (一)协议概况
    江苏钢贸向欣龙新干线支付 8000 万元现金,汇锦置业将其持有的总价不低
于 8000 万元的商业房产(简称“商业房产”)网签给欣龙新干线,汇锦置业办理
完成原协议第一条第 2 项中尚余的 8 套办公房产网签、过户手续,江苏钢贸与欣
龙新干线完成原协议第一条第 3 项关于 700 万元补偿方式的协议签署。上述四项
事项全部履行完毕后,欣龙新干线将 27 套动迁安置房权益(对应 1.6 亿元权益)
返还西商管理或其指定方。
    江苏钢贸承诺,在西商管理或其指定方取得 27 套动迁安置房权益后 15 个工
作日内,办理完成上述商业房产产权过户至欣龙新干线(或其指定方)的手续。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江苏西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 20 号港城广场 4 号楼 51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丹杰
    注册资本:2000 万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限金属材料、矿产品);经销金属材料、矿产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西本新干线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江苏钢贸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向欣龙新干线指定账户支
付 8000 万元。
    2、汇锦置业将其持有的总价不低于 8000 万元的商业房产(简称“商业房产”)
(按照 38500 元/平方米单价折算房屋总价,不高于实际评估值,商业房产为位
于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 609 号部分店铺房地产,建筑面积 2142.61 平方米,由上
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1】第 0218 号资产评估报告,
含增值税评估值约为人民币 8346 万元)转让予欣龙新干线(或其指定方),欣龙
新干线无需支付对价,该房屋总价用于抵销江苏钢贸应返还预付款余额(其中超
出 8000 万元房款部分,用于抵销原协议第一条第 3 项江苏钢贸应付补偿款),汇
锦置业须于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与欣龙新干线(或其指定方)完成《房
产销售合同》网签手续。
    3、汇锦置业办理完成原协议第一条第 2 项中尚余的 8 套办公房产网签、过
户手续。

    4、江苏钢贸与欣龙新干线完成原协议第一条第 3 项关于 700 万元补偿方式
的协议签署。
    5、在江苏钢贸或江苏钢贸协调有关方按照上述四项条款履行完毕的前提下,
欣龙新干线将 27 套动迁安置房权益(对应 1.6 亿元权益)返还西商管理或其指
定方(具体返还方式为:按照西商管理指令向动迁安置房产权持有人上海漕河泾
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书面权益转让告知函)。
    6、江苏钢贸承诺,在西商管理或其指定方取得 27 套动迁安置房权益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上述商业房产产权过户至欣龙新干线(或其指定方)手续。
自 8000 万元款项支付完毕及该商业房产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视为江苏钢贸关

                                    6
于原协议第一条第 4 项涉及的相应金额(1.6 亿元)支付完毕。
    7、自上述全部条款完成之日起,江苏钢贸、欣龙新干线、西商管理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签署的《房产转让协议》不再执行。

    8、本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
议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事项仍按原
协议约定执行。本协议须经各方盖章且经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是相关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上述协议的签
订,对于切实解决公司遗留事项起到了实质性的促进作用。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
约定,该协议如能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资产和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由于协议履行情况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力促使协议对方
按约履行其义务,推动实现公司业绩平稳预期。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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