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新黄浦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8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认真地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陆雄文、独立董事郝叶力、董
事甘湘南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陆雄文担任。
(2020年12月28日,原独立董事董安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2021年1月13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郝叶力女士为公司独
立董事,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
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权限设
置的建议》,并审议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同意公司
财务报表可以提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2、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经
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公司审计合规部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度公司审计合规部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0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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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0年度预算计划》。
4、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0年内,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
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
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0 年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派出了它
所认为合适的审计人员,通过一定的工作投入,获取了有关财务报表信息及披露
的审计证据,以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它已经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保留意见
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2020 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合规部上年度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汇报,以及本年度审计合规部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审计合规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指导公司审计合规部开展工作,促使各部门
各下属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
4、向董事会提交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建议
2020年9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经验和意愿,
特别是鉴于2020年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同意续
聘其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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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指导、评估、协调的作用,持
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全面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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