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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642     证券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浩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十一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有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人刘浩,自 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1
    (一)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计划的拟定流程、议案内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授予、解除

限售等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

表决,未发现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已制定和激励计划相应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符合国

资监管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科学性

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四)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4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参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

一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

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

件清单,包括:

                                   3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

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

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虹井路 159 号 503 室

    联系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570888;传真:021-33588616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

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4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

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

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书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

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

其授权委托无效;

    4、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

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独立董事

                             5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

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

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

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浩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

一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刘浩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

一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

                               6
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

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一次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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