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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2023-00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关于
 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关系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3.50%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燃气”)75%股权。本公司控股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管网公司”)50%股权,控股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公司”)40%股权,以及控股各天然气发

电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管网公司、

石油天然气公司、各天然气发电厂与上海燃气之间的交易活动构成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333.3333 万元

                               1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1009 室

    6、法定代表人:王者洪

    7、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燃

气设备、燃气用具、施工材料的销售,质检技术服务,从事能源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份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53,399            2,156,236
           负债总额         1,283,069            1,063,166
            净资产           870,330             1,093,070
          项目 \ 年份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       2,230,659             2,674,134
            净利润          -184,512              -48,328


   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经关联方董事史平洋、华士超、李争浩、臧良

回避表决,非关联方 7 名董事一致同意《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燃

气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报告》,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事先认可该

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


                                   2
交易是基于本市天然气产业链关系,适应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进程以及

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而形成的经营模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

格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关联交易

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四十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 2020-2022

年平均每年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收取管输费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预计 2020-2022 年平均每年石油天然气公司向上海燃气销售天

然气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预计 2020-2022 年平均每年各天

然气发电厂从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2022 年,天然气管网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为 14.61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                                          提供管输服务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政府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146,139.40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货币资金

    2022 年,石油天然气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为 2.96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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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类型                                                         销售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在综合门站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29,572.44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货币资金

    2022 年,各天然气发电厂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为 29.07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                                                         购买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政府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290,698.70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货币资金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得到了较好的履行。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预计 2023-2025 年平均每年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收取管输费金额

将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预计 2023-2025 年平均每年石油天然气公

司 向 上 海 燃 气 销 售 天 然 气 金 额 将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0 亿 元 ; 预 计

2023-2025 年平均每年各天然气发电厂从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金额合

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可能随一次能源价格

变化而变化。

     四、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上海市能源发展战略,推进本市燃气市场化、专业化改革,

自 2020 年起,管网公司成为一家专业的管输公司,开展专业化的管

输业务,向上海燃气提供管输服务,并收取管输费。上海燃气主要负

                                      4
责天然气相关业务,承担上海市燃气保障供应职能。石油天然气公司

负责东海平湖油气田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各天然气发电厂负责

其建设和营运。相应形成关联交易如下:

   管输业务: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提供管输服务,并收取管输费。

   销售业务:石油天然气公司将其生产的天然气全部销售给上海燃

气。

   采购业务:各天然气发电厂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作为其发电

燃料。

   五、主要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各方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化的原则确定价

格,其中: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收取管输费的价格根据政府定价确定;

石油天然气公司向上海燃气销售天然气的价格在综合门站价格的基

础上由双方确定;各天然气发电厂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的价格根据

政府定价确定。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市天然气产业链关系而

形成的经营模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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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4、十届十九次审委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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