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2023-00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关于
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关系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3.50%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燃气”)75%股权。本公司控股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管网公司”)50%股权,控股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公司”)40%股权,以及控股各天然气发
电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管网公司、
石油天然气公司、各天然气发电厂与上海燃气之间的交易活动构成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333.3333 万元
1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1009 室
6、法定代表人:王者洪
7、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燃
气设备、燃气用具、施工材料的销售,质检技术服务,从事能源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份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53,399 2,156,236
负债总额 1,283,069 1,063,166
净资产 870,330 1,093,070
项目 \ 年份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 2,230,659 2,674,134
净利润 -184,512 -48,328
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经关联方董事史平洋、华士超、李争浩、臧良
回避表决,非关联方 7 名董事一致同意《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燃
气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报告》,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事先认可该
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
2
交易是基于本市天然气产业链关系,适应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进程以及
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而形成的经营模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
格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关联交易
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四十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 2020-2022
年平均每年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收取管输费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预计 2020-2022 年平均每年石油天然气公司向上海燃气销售天
然气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预计 2020-2022 年平均每年各天
然气发电厂从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2022 年,天然气管网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为 14.61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 提供管输服务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政府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146,139.40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货币资金
2022 年,石油天然气公司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为 2.96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关联交易类型 销售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在综合门站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29,572.44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货币资金
2022 年,各天然气发电厂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为 29.07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 购买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政府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290,698.70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货币资金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得到了较好的履行。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预计 2023-2025 年平均每年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收取管输费金额
将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预计 2023-2025 年平均每年石油天然气公
司 向 上 海 燃 气 销 售 天 然 气 金 额 将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0 亿 元 ; 预 计
2023-2025 年平均每年各天然气发电厂从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金额合
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可能随一次能源价格
变化而变化。
四、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上海市能源发展战略,推进本市燃气市场化、专业化改革,
自 2020 年起,管网公司成为一家专业的管输公司,开展专业化的管
输业务,向上海燃气提供管输服务,并收取管输费。上海燃气主要负
4
责天然气相关业务,承担上海市燃气保障供应职能。石油天然气公司
负责东海平湖油气田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各天然气发电厂负责
其建设和营运。相应形成关联交易如下:
管输业务: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提供管输服务,并收取管输费。
销售业务:石油天然气公司将其生产的天然气全部销售给上海燃
气。
采购业务:各天然气发电厂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作为其发电
燃料。
五、主要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各方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化的原则确定价
格,其中:管网公司向上海燃气收取管输费的价格根据政府定价确定;
石油天然气公司向上海燃气销售天然气的价格在综合门站价格的基
础上由双方确定;各天然气发电厂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的价格根据
政府定价确定。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市天然气产业链关系而
形成的经营模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3、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4、十届十九次审委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