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申能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
有效性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就 2022 年度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何贤杰、独立董事俞卫锋及董事李争浩 3 名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何贤杰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二)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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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报
告》和《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报
告》,并听取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试运行销售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和《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选举何贤杰为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于申能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公司与申能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六)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
会”)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
会对上会执行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2022 年 12 月 20 日,
审计委员会收到上会发来的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初步计划,经协
商,确认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为:2023 年 3 月 10 日完成全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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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之前出具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初
稿。在上会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进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
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初稿。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并对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
公司在总结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关键
岗位、关键业务、关键环节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加强对新能源
投资、投产项目的内控管理及审计工作,提高系统企业全过程监
督管控能力。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工作,
提升内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未发现公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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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结论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控自评
方案,确定了自评范围、时间和方法,并督促公司按照方案开展
内控自评工作。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了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督促
内控缺陷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较全面、执行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
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
包括督促公司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提供审
计条件及所需材料;及时反馈和解释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
提出的问题,提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审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
项,认为这些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操作均符合相关监
管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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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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