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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建集团:关于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16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 32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新的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要求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要求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执行政策。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修改后的会计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
反对)。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与公
司有关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企业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
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
留存收益,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
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
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
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
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者其他综
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文件
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经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新会计准则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慎判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32 次会议决议;
   2、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32 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