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3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
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认真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 2018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乔依德: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纽约人寿(上海)首席代表、总
经理;现任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
季立刚: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复旦大
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
导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法学
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破产法研究会副会
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郭康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建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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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上海市审计局正处级干部,现任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的 9 次会议,审议
通过 38 项议案,针对公司聘任高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
配、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四次。会前,我们认真审
阅各项议案,了解咨询相关情况;审议中,我们结合公司自身情况,
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认真、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此外,季立刚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乔依德
独立董事列席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增
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及股东关心的问题。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未对
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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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依据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召开
并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事项,指导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其
中:
我们参与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事项的沟通、预审工
作,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及 2019 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研究与审议。
我们参与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考核工作,以及相应人员的调整情况。
我们还以多种形式参与了涉及公司未来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研究
讨论工作,运用专业特长,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上市公司其他活动情况
一是通过会谈、研讨等现场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工作情况的介
绍和未来发展的思考,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授权管理、制度设计
与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的开展等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
二是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与公司领导的个别沟通,通过
与董事会办公室及各专门委员会对应部门的交流,以及参阅公司相关
资料、报纸、企业内刊等,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为我们
有效履行独董职责、切实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奠定了良
好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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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议案,并对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由上海爱建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实施股权创投投资项目”变更为“补充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资本金”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爱建集团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签署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函,并于公司七届 25 次、27 次董事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关联交
易合规、公允。
(三)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七届 25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621,922,4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我们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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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七届 25 次董事会议,我们参加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爱建集团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爱建集团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满足了各控股子
公司日常融资需求,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增强了公司的
盈利能力,同时确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除此之外,
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五)聘任高管及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
同意以上议案,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聘任及提名的方式
和程序,聘任副总经理及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对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和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
除此之外,我们要求公司继续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加强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进行有效监督与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共计披露定期报告 4 次,
临时公告 82 次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次、公司董事会关于要约
收购事宜至全体股东报告书 1 次,代为披露平安证券关于广州基金要
约收购爱建集团之持续督导意见 3 次、海通证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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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检查报告 1 次,披露公司债相关文件 10 份,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督促公
司内控工作相关机构,全面展开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
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从整体上看,公司通过
一系列内控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了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八)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第七届董事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召开 7 次会议,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与了公司 2018 年度高管
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战略委员会参与了公司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
指导工作。
四、总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方面为我们履职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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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我们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和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
促进公司发展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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