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9-07-1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 34 次会议《爱建集团董事会关于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候选
人的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了解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董事
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王均金先生、范永进先生、冯杰先生、蒋海龙先生、马金先生、
张毅先生、乔依德先生、季立刚先生、郭康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其中乔依德先生、季立刚先生、郭康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逐一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