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2次董事会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八届 2 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保 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安全的前提下,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