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关于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进出口公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建
集团”)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本次实际为上述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接爱建进出口公司报告,爱建进出口公司与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向债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爱建集团与平安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爱建进出口提供余额为最高不超过等值(折合)
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
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以上经审议通过的议案中,同意 2020 年度爱建集团为爱建进出口公司对外
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人民
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 220 号 1806 室;法定代表人吴宪华;经营范
围: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
济贸易咨询服务,从事出口基地实业投资业务,金属材料、钢材、焦炭、冶金产
品、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
沥青、石油制品、建筑材料、汽车、汽车配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环保设备、
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的销售,商
务咨询,煤炭经营,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为爱建集团全资子公司。
3、爱建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 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21.10 12,425.93
负债总额 3,985.27 6,891.55
对外融资总额 3,678.00 6,376.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985.27 6,891.55
净资产 5,335.83 5,534.38
营业收入 41,031.43 35,522.13
净利润 223.70 198.55
注:2019 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三季度数
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爱建进出口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爱建进出口
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
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最高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等值
(折合)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为限。
4、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
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
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
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
独计算。
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合同履行中如发生
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爱建进出口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需,提
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爱建集团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不超过人民币 104.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 371097.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4.4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