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爱建集团关于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进出口公
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
司”或“本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的本金数额为人
民币 950 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接爱建进出口公司报告,爱建进出口公司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农业银行向借款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一般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玖佰
伍拾万元整,爱建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署《保证合
同》,为爱建进出口公司与农业银行因《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
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950 万元。该担保
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 本金数额人民币 95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二) 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爱建集团八届 14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
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1 年度公司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 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以及经营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该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子公司的具
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
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
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3400 万元,注册地
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 220 号 1806 室;法定代表人吴宪华;经营范围:经
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
济贸易咨询服务,从事出口基地实业投资业务,金属材料、钢材、焦炭、冶金
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
油、沥青、石油制品、建筑材料、汽车、汽车配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环
保设备、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
的销售,商务咨询,煤炭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东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为爱建集团全资子公司。
3. 爱建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经审计) 2021 年 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67.45 18,187.71
负债总额 3,860.82 13,593.51
对外融资总额 0.00 11,000.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1,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860.82 13,593.51
净资产 4,806.63 4,594.19
营业收入 56,729.86 25,502.44
净利润 300.74 -212.44
注:2020 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一季度数据为未
经审计数据。
4. 爱建进出口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
3. 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
4.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本合同所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提起诉讼,由债权人住所
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爱建进出口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需,提
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爱建集团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
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不超过人民币99.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397550.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33.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