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爱建集团董监高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报书面确认意见2021-08-28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半年
报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和
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编制要求、公司章程和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均金) (范永进) (蒋海龙) (马 金)
(张 毅)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胡爱军) (樊 芸) (裴学龙) (虞晓东)
(李忠诚) (方 蕾) (侯学东) (赵德源)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