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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建集团:爱建集团关于为爱建租赁公司及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爱建租赁公司及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租赁
        公司”),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进出口公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
        司”或“本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本次爱建租赁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爱建
        进出口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接爱建租赁公司报告,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爱建租赁
拟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作为牵头行及代理行,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总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的流动资金银团贷款,由爱建集团为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
年 2 月 21 日,爱建集团与银团担保代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了《流动资
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上述爱建租赁公司在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发生
的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2022 年 2 月 21 日,接爱建进出口公司报告,爱建集团与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
建进出口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向江苏银行申请的授
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1、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二)    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爱建集团八届 14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
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1 年度公司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 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以及经营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该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子公司的具
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
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
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爱建租赁公司
    1. 基本情况
     爱建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3572.0441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C05 室;法定代表人马金;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东情况
     爱建租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
          爱建(香港)有限公司                                     25%

                    合计                                           100%
    其中:爱建(香港)有限公司为爱建集团全资子公司。

    3. 爱建租赁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经审计)            2021 年 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5,423.05                      1,092,998.90
 负债总额                                      693,072.09                         778,207.66
 对外融资总额                                  564,316.91                         656,398.8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73,515.81                         558,193.64
 流动负债总额                                  439,867.04                         270,654.43
 净资产                                        302,350.96                         314,791.24
 营业收入                                       88,273.72                          69,727.86
 净利润                                         17,405.33                          16,719.56
注:2020 年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三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 爱建租赁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爱建进出口公司
      1、基本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 220 号 1806 室;法定代表人吴宪华;经营范
围: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
济贸易咨询服务,从事出口基地实业投资业务,金属材料、钢材、焦炭、冶金产
品、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
沥青、石油制品、建筑材料、汽车、汽车配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环保设备、
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的销售,商
务咨询,煤炭经营,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为爱建集团全资子公司。
      3、爱建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经审计)            2021 年 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67.45                        29,786.39
           负债总额                      3,860.82                        25,182.58
       对外融资总额                         0.00                          13,950.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3,950.00
       流动负债总额                      3,860.82                        25,182.58
            净资产                       4,806.63                         4,603.81
           营业收入                     56,729.86                        73,761.45
            净利润                        300.74                              67.84
      注:2020 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三季度数
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爱建进出口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
   1. 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同时为牵头行及担保代理行)
及其他银团成员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的主债权
    各贷款人依据《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发放的贷款
资金,以及借款人爱建租赁公司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贷款人的利息及其他
应付款项。
   3. 担保金额
    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4. 担保范围
    主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
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银团成员行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
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
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7.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照该等法律解释。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所有当事方应当争取在收到
任何其他当事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
继续履行。
   (二)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
   1. 合同主体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的主债权
    债权人江苏银行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内,依据
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
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为
债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
   3. 担保金额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
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4. 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江苏银行与债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在主合同
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
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爱建集团自愿承担保证责
任。
   5.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
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
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
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7.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为本合同目的,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的法律)。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
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爱建租赁公司、爱建进出口公司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之需,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
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爱建集团为爱建租赁公司、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
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不超过人民币99.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385873.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32.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流动资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