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爱建集团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董
事会决策,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 2021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乔依德: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纽约人寿(上海)首席代表、总
经理;现任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
季立刚: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复旦大
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金融法
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法
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
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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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郭康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上
海建设管理学校教师,上海市审计局处级干部,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
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我们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的 4 次会议,审议
通过 23 项议案,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年
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共
出具事前认可函 1 次、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 次。会前,我们认真
审阅各项议案,了解咨询相关情况;审议中,我们结合公司自身情况,
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认真、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此外,我们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关
于修订<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爱建集团及
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及股东关心的问
题。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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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未对
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依据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召开
并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事项,指导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其
中:
我们参与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事项的沟通、预审工
作,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及 2021 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研究与审议。
我们参与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以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我们还以多种形式参与了涉及公司未来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研究
讨论工作,运用专业特长,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上市公司其他活动情况
一是通过会谈、研讨等现场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工作情况的介
绍和未来发展的思考,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授权管理、制度设计
与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的开展等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
二是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个别沟通,通
过与董监事会办公室及各专门委员会对应部门的交流,以及参阅公司
相关资料、微信公众号、报纸、企业内刊等,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与
发展情况,为我们有效履行独董职责、切实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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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签署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函,并于公司八届 14 次、17 次董事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确
保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规、公允。
(二)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八届 14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草案)》,同意: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1,612,172,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 元人
民币(含税),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使用未分配利润
进行送股。我们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满足了各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
求,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
确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
事项。
(四)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八届14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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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查阅。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
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年
报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我们要求公司继续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加强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八届 14 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准则的
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八届 17 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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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进行有效监督与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共计披露定期报告 4 次,
临时公告 66 次,代为披露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1 次、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爱建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
书 2 次,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督促公
司内控工作相关机构,全面展开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
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
(九)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第八届董事会合计召开 4 次会议,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计召开 5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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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委员会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探索研究;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多种形式参与了涉及公司未来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工作。
四、总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感谢公司方面为我们履职给予的支持
与帮助。
2022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
内继续发挥专业特长和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
通和协作,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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