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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建集团:爱建集团关于爱建信托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一、案件二均为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中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爱建信托”)为原告;案件二中爱建信托为申请执行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爱建信托与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海运”,所涉案件为“案
件一”)、上海隆维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维畅”,所涉案件为“案件二”)
因信托贷款合同产生债务纠纷,爱建信托作为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于前期向上
海金融法院提起申请,要求两名债务人分别履行相应归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
义务,其余八名被告/被执行人分别履行对应的担保义务。爱建信托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相关受理文件,上海金融法院决定对上述两案
件分别进行立案起诉和立案执行。后续案件一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并生效,爱建信
托胜诉,案件一进入执行阶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案件一和案件二均取得
相关进展,其中案件一爱建信托已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 987 万,其他抵押物等
正在执行中;案件二爱建信托共计收到法院划转的股票执行款 4386 余万元,收
到法院裁定抵偿债务的股票(ST 中昌 600242)1770 万股,已非交易过户,爱建
信托将继续追偿本案中其他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后续案件一取得相关进展,
2021 年底,爱建信托以司法拍卖形式受让 1050 万股 ST 中昌股票,已非交易过
户至爱建信托名下。截至 2021 年底,爱建信托以抵债方式、司法拍卖方式共受
让 2820 万股 ST 中昌股票,占 ST 中昌(600242)总股本的 6.18%。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爱建信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中昌大数据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供给上市公司 ST 中昌并对外披露。爱建信托公
司于 2021 年底收到法院对被告/被执行人房产的司法拍卖款 3561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爱建信托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
人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
路 888 弄相关房地产过户至爱建信托公司名下,抵偿爱建信托公司债务人民币
81,608,800 元,相关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2022 年 8 月 19 日,接爱建信托公司
报告,爱建信托为变现抵债资产,拟减持*ST 中昌股份,按照相关要求,爱建信
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于 8 月 19 日提供给上市
公司*ST 中昌,具体请见*ST 中昌对外披露的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详见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临 2020-034 号公告、2020 年 9 月 3 日公
司临 2020-055 号公告、公司 2021 年半年报、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临 2021-
066 号公告、公司 2022 年一季报、2022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临 2022-034 号公告及
公司 2022 年半年报)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9 月 23 日,接爱建信托公司报告,根据此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目
前爱建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ST 中昌股份数量
为 5,566,651 股,占*ST 中昌总股本比例为 1.22%。本次减持后,爱建信托持有
*ST 中昌股份 22,633,349 股,占*ST 中昌总股本的 4.96%,不再是持有*ST 中昌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相关规定,爱建信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股份
减持进展告知函》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9 月
23 日提供给上市公司*ST 中昌,详情请见*ST 中昌对外披露的公司股东减持进展
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案件一、案件二尚在执行过程中,且质押物的价值具有波动性,执行条
件较为复杂,同时相关保证人亦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
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及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
执行及追索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