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转 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SPV 项目公司(华瑞沪十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SPV 项目公司(华瑞沪十二)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SPV 项目公司(华瑞沪 二十八)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查阅。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岳克胜) (段祺华) (李 健)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