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爱建集团关于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02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租赁
公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
司”或“本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接爱建租赁公司报告,爱建租赁公司与上海地铁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已获批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 2 亿元,业务模式为转租赁和国内商业保理,总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并签
署《融资租赁合同》和《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爱建集团与地铁租赁公司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的连带责
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二) 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爱建集团八届 19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
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 年度公司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00 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以及经营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该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子公司的
具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
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爱建集团为爱
建租赁及其子公司(含新设)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对外披露的临 2022-011、015 号公告)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
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爱建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233572.0441 万元,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C05 室;法定代表人马金;经营范
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
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 股东情况
爱建租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
爱建(香港)有限公司 25%
合计 100%
其中:爱建(香港)有限公司为爱建集团全资子公司
3. 爱建租赁公司(单体)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2 年 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6,188.68 699,414.38
负债总额 391,583.72 434,743.35
对外融资总额 354,042.55 400,385.5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5,568.96 328,812.19
流动负债总额 206,297.29 279,802.85
净资产 254,604.96 264,671.03
营业收入 44,306.87 37,004.50
净利润 7,629.17 10,066.07
注:2021 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三季度数据为未
经审计数据。
4. 爱建租赁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止,
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的在最高债权余额内与债权人签订的多个业务合同(以下
简称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3.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4.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5.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
主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
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融资租赁业务的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内确定的租赁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保理业务的保证期间为保理合同内确定的保理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7.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执,可由保证人、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的,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爱建租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需,提高
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爱建集团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
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不超过人民币99.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302,039.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24.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