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基于独 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敏: 刘文君: 张 平: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