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关于政府有偿收回下属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0-04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下属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下属子公司协和华东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华
东”) 座落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横路 988 号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由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太湖新区”)收回,收回总补偿款为
人民币 22,947,585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南太湖新区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友好协商,公司下属子公司协和
华东座落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横路 988 号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南
太湖新区收回,收回总补偿款为人民币 22,947,585 元。本次土地收回涉及
41,336.27 平方米,座落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横路 988 号地块,国有土地
证编号:湖土国用(2009)第 9-7173 号,土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回购协议书》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和付款能
力。
南太湖新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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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收回涉及协和华东座落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横路 988 号部分
地块,国有土地证编号:湖土国用(2009)第 9-7173 号,土地用途工业,使用
权类型出让,宗地使用权面积 76,471 平方米。本次收回涉及该宗地的 41,336.27
平方米。
以上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协和华东分别于 2004 年 10 月 12 日、2004 年 11 月 8 日与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签署两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价款及契税等共计 341.9 万元,获
得 76,471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回购的 41,336.27 平方米土地为其中一
部分,其余土地已由协和华东开发利用,回购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原值 184.33
万元,已摊销 188 个月,摊销金额 57.76 万元,净值 126.57 万元。
(二)补偿价格
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本次回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84.33 万元,账面净
值 126.57 万元。根据南太湖新区政府委托的湖州兴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
公司出具的《协和华东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以 2019 年 12
月 7 日为估价期日,作为国有工业工地、无他项权利限制状态下、宗地外“五通”、
宗地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限为 34.8 年条件下,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
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单位土地面积地价,为 530.7 元
/平方米,评估土地面积 41,336.27 平方米,总地价为 2,193.72 万元。同时考虑
到估价宗地位于湖州市新一轮基准地价覆盖范围,该区域地产市场发育程度较
高,参考类似土地交易的实例,上述估价公允合理。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收回总补偿款为人民币 22,947,585 元。其中土地评
估价 2,193.72 万元;附属物评估价 39.3324 万元;绿化评估价 59.7315 万元;
设备设施搬迁补损按评估价 10%予以补助,即 19.7464 万元*10%=1.9746 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构成债务重组。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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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回购协议主体:
甲方: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协和华东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南太湖新区 2020 年第 2 次党工委会议精神,甲方决定对乙方田横路厂
区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由国家收储。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土地收回补偿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土地收回概况
本次土地收回涉及乙方座落于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横路 988 号地块,国
有土地证编号:湖土国用(2009)第 9-7173 号,土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
让,宗地使用权面积 76,471 平方米。本次收回涉及该宗地的 41,336.27 平方米。
2、收回补偿价格
甲、乙双方协定本次收回总补偿款为人民币 22,947,585 元(大写:贰仟贰
佰玖拾肆万柒仟伍佰捌拾伍元整)。其中土地评估价 2,193.72 万元;附属物评估
价 39.3324 万元;绿化评估价 59.7315 万元;设备设施搬迁补损按评估价 10%予
以补助,即 19.7464 万元*10%=1.9746 万元。
3、补偿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所涉补偿款待国有土地证分割,完成所收土地注销、收储后支付总补
偿款 50%,剩余 50%待乙方完成场地内消防管道、电缆等设施搬迁并腾出土地交
甲方验收确认后一个月内予以支付。
4、本次收回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其中区得部分甲方予以返还,经测
算约 78.48 万元(具体返还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他相关事宜按《中共湖州
南太湖新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会议纪要》(【2020】2 号)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时将该宗地国有土地证交于甲方并配合甲方将土
地证予以分割和将收回的土地予以注销,由国家收储,并在 2 个月内腾出土地交
甲方验收确认。
五、 涉及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与关联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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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由政府回购的 41,336.27 平方米土地为协和华东闲置土地,为配合
湖州南太湖新区整体发展战略,经土地评估并与南太湖新区充分协商,由南太湖
新区回购。本次收回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不会对协和华东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完成后,协和华东将获得 22,947,585 元土地回购补偿款,可增
加其现金流入,综合考虑回购土地成本及所得税影响等因素,预计影响公司合并
报表损益 1,663.93 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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