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源协和 股票代码:6006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27 日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目录............................................................................................... 14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4 附表 ............................................................................................................................. 16 2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源协和/上市公司 指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信息披露义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收购方 德源投资/转让方 指 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第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子艾 注册资本 3,816,453.514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45A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 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 (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 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 经营范围 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9 日 经营期限 1999 年 4 月 19 日至长期 控股股东 财政部 联系电话 +86(10)6308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信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张子艾 男 中国 董事长 北京市 否 张卫东 男 中国 执行董事、总裁 北京市 否 何杰平 男 中国 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 否 徐珑 男 中国 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 否 张国清 男 中国 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 否 刘冲 男 中国 非执行董事 上海市 否 朱武祥 男 中国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 否 孙宝文 男 中国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 否 陆正飞 男 中国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 否 林志权 男 中国香港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特别行政区 否 刘丽更 男 中国 副总裁 北京市 否 胡继良 男 中国 副总裁 北京市 否 赵立民 男 中国 总裁助理 北京市 否 李洪江 男 中国 总裁助理 北京市 否 罗振宏 男 中国 首席风险官 北京市 否 艾久超 男 中国 董事会秘书 北京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比例 1 信达地产 600657.SH 1,581,458,283 55.45% 2 同达创业 600647.SH 56,606,455 40.68% 3 中国核建 601611.SH 309,250,000 11.67% 4 辽宁能源 600758.SH 138,648,593 10.49% 5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上市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比例 5 白银有色 601212.SH 374,895,303 5.06% 6 西部创业 000557.SZ 229,163,673 15.71% 7 蓝焰控股 000968.SZ 67,963,375 7.02% 8 淮北矿业 600985.SH 126,095,842 5.80% 9 远兴能源 000683.SZ 200,000,000 5.10% 10 九州通 600998.SH 100,000,000 5.33% 11 北汽蓝谷 600733.SH 187,257,434 5.36% 12 开滦股份 600997.SH 353,159,851 22.24% 13 ST 毅达 600610.SH 260,000,000 24.27% 14 信达国际控股 0111.HK 403,960,200 63.00% 15 银建国际 0171.HK 438,056,000 19.01% 16 南戈壁—S 01878.HK 46,358,978 17.00% 17 当代置业 1107.HK 267,877,500 9.58% 18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 0661.HK 936,953,542 5.24% 6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受让中源协和【5.43】%的股份主要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和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 月内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 15 号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7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德源投资 持有的【25,422,774】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3】% )。上述转让完成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5,422,77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5.43】%。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德源投资 84,064,327 17.96 58,641,553 12.53% 小计 84,064,327 17.96 58,641,553 12.53% 中国信达 0 0 25,422,774 5.43% 小计 0 0 25,422,774 5.43%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协议签订时间:2020 年 9 月 27 日 8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转让标的股票及股数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中源协和 【2542.2774】万股股份(在本协议签署日占中源协和股份总数的【5.4326】%, 下称“标的股份”);收购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转让方收购标 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价款总额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每股人民币【22.86】元(大写【贰 拾贰元捌角陆分】)计算,即标的股份收购价款为人民币【581,164,613.64】元(大 写【伍亿捌仟壹佰壹拾陆万肆仟陆佰壹拾叁元陆角肆分】)。 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收购方应于转让方向收购方完成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之日向转让方支付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全部收购价款。 (2)本协议项下收购价款无需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以收购方 在编号为【信沪自贸-B-2020-14】《债务重组合同》项下等值重组债权抵偿全部 收购价款,自过户登记之日起,视为收购方以其持有的对应金额的重组债权清偿 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收购价款。 5、过户登记 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程序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日内,转让方应当促使中源协和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2)在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后 5 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并协助配合完成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 6、效力及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已质押予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上述股份将在后续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时解除质押。 10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27 日 13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中源协和董事会办公室。 1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27 日 15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创意中心A座1002 股份有限公司 室 股票简称 中源协和 股票代码 60064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 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大街9号院1号楼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25,422,774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5.43% 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有权益的股份变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16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不适用 √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 否 □ 不适用 √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