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 加可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独立董事: 陈 敏 裴端卿 侯欣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