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组整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并购重 组标的上海傲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傲源”)的整合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上海傲源及其子公司一方面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和使用,实现了 信息沟通和管理审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彼此资源开拓市场, 实现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的双重提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 于上海傲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海 傲源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96.01万 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独立董事: 陈 敏 裴端卿 侯欣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