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22-04-25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 敏
2022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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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裴端卿
2022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侯欣一
2022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