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3-04-26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提名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龚虹嘉、WANG HONGQI
(王洪琦)、王勇、吴珊、李旭、李海滨、裴端卿、侯欣一和罗明生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裴端
卿、侯欣一和罗明生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要求。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提名龚虹嘉、WANG HONGQI(王洪琦)、王勇、吴珊、李
旭、李海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裴端卿、侯欣一和罗明生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示同意。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一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敏 裴端卿 侯欣一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