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敏 裴端卿 侯欣一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