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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投控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 700 号新江湾城文化中心一

   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23,817,1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286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光铭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副董事长陈帅先生、董事全卓伟女士、董事
   张列列先生、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独立董事严杰先生和独立董事薛涛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高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俞有勤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公司总裁陈晓波先生、
   副总裁庄启飞先生、财务总监吴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周仁勇先
   生、副总裁周冬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23,640,607 99.98760          176,127 0.01237         400 0.0000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董事候选人陈
                             1,423,643,127                  99.98778 是
                晓波先生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数
2.01 董 事 候 选 人
                    14,509,884    98.81498     0   0.00000     0   0.00000
     陈晓波先生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其中,议案二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对
5%以下股东采取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鲁玮雯、卜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