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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1993-12-31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公司简介
1、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MUNICIPALRAWWATER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六里桥开发区北艾路1540号
    邮政编码:200217
    (3)法定代表人:蔡君时
    (4)工商登记号码:150107800
    税务登记号码:沪税直A0552字01018号
    (5)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代码:600649
    (7)公司股票托管机构:上海证券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8)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107室。
    (9)法律顾问:上海第七律师事务所。地址:中山东一路15号10楼
    (10)股东接待日期:每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节假日)顺延
    股东咨询电话:5450688*501室
    (11)公司资料索阅及股东接待地址:上海市唐山路923号5楼总经理办公室。
2、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沿革:
    公司原名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厂,是以黄浦江上游引水一期工程工程为基础创立起来的。引水一期1985年开工,1987年建成投产。为开发浦东,尽快改善企业用水,居民饮水质量,并为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和长江引水二期工程筹措建设资金。1992年7月21日经上海市委员会“沪建经(92)第657号”文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资本情况:
    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51号文批准,上海市原水供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股票6624.3万股,每股面值10元,计66243万元。其中:国家股4899.3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招募1500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共发行225万股(包括内部职工认购45万股,每股发行价30元),后经市有关部门调整和九二年十一月实际募集股本折细后结构为:注册资本66243万元,实收股本人民币66243万元,其中,国家持股48993万元,法人持股14875.32万元。个人持股2347.68万元(其中:内部职工持股450万元)
    九三年十一月公司经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153号批复同意对全体股东(国家股不参加本次配股)以1:3比例配股,配股后公司股本金增加18493.75万元,九三年底公司股本金增为84738.76万元。
    (3)经营方式:开发、销售、加工、咨询、服务。
    (4)经营范围:主营: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
    兼营:给水工程建设、排管施工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5)公司办公用房:租赁上海市木材公司所有木材贸易大厦。
    地址:唐山路923号.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职务      姓名  年龄    职称    年末持股数
 董事长       蔡君时  61  高级工程师           
 付董事长     邵国良  61  高级经济师           
 付董事长     芮友仁  55  高级工程师           
 董事兼总经理 包承忠  56  高级工程师       2400
 董事付总经理 吴守培  43  经济师           2400
 董事         徐国祥  44  经济师           2400
 董事         缪恒生  45  会计师               
 董事         钱国平  39  经济师           2400
 董事         项伯利  48  会计师           2400
 监事长       何焕清  45  经济师           2400
 监事         顾祖平  48  高级会计师           
 监事         柴森林  41  政工师            800
二、一九九三年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93年完成指标 比计划增长率(%) 93年计划
 主营业收入   -----                     26617.40          108.82    24461
 税后利润     -----                     16541.03          123.32    13413
 资产总计     -----                    172944.72          ------    -----
 股东权益     -----                    165604.26          ------    -----
 每股收益     年度税后利润/股本总数         0.25          250.20     0.10
 每股权益     股东权益/股本总数             1.95           12.72     1.73
 每股红利     年度分红基金/股本总数        0.185           -----     ----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14.94           -----     ----
 股东权益比率 税后利润/资产总数           95.76%           -----     ----
 净资产收益   税后利润/净资产总数            10%           -----     ----
注:1.每股收益指标中股本总数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如按摊簿法计算,每股0.195元。
    2.每股权益,每股红利指标中股本总数采用年末数。
三、总经理报告摘要
1、一九九三年度经营业务情况。
    一九九三年原水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运行的一年,公司积极开拓业务,深化改革。在抓好原水供应的主营业务前提下,努力发展多种经营,使各项指标得以全面完成,通过配股资本金由66243.01万元,增至8 4738.76万元,资产总值由九二年的10.53亿元增至九三年的16.65亿元,每股净资产由九二年的1.73元增至1.95元。主营业务收入26617.4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82%。税后利润16541.03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32%。
    九三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完成较好,供应原水7亿立方米。最大日供应水量达2787.34万立方米,均超历史最高水平。为确保高峰期间安全供水,原水厂认真实施各项保高峰措施,开展设备大检修,解决隐患60多次,使公司成立后面临第一次供水高峰期顺利渡过。
2、一九九三年利润分配:
    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可分配税后利润为16541.03万元,经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股东大会(1993年年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1654.10万元
    (2)提取公益金,5%,827.05万元
    (3)分红基金,85%,14059.88万元
    可供发放的红利为,15763.30万元

    其中:(1)92年未付股利,1656.08万元
         (2)92年未分配利润,47.34万元
         (3)93年未分配利润,14,059.88万元

    每股红利,0.186元
    一九九三年股东红利以现金形式支付,每股分配红利0.185元(含税),发放红利事宜另行公告。
3、一九九三年资金运用情况
    (1)公司九三年抓紧完成一期引水工程扫尾工作,同时做好二期工程的准备工作
    长江引水一期工程:解决了一系列遗漏问题,共完成了包括35KV变电站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维护与保养,对取水泵立式电机进行检修与电试等大修整改项目10余,长江引水二期工程建设已与承包单位签订协议,并投入费用2000万元。
    黄浦江上游引水一期工程:共更新改造添置设备90余万元。完成大修项目48项,投入费用194万元。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的建设,已投入费用10161万元。
    (2)多种经营
    为了用好资金。公司充分利用工程用款时间差,努力开拓多种经营,九三年公司组建了二个全资子公司。上海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和上海原水工贸公司。投入资金4000万元。其中: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3500万元。原水工贸公司500万元。二子公司主要资金投向:参建、联建莘庄,华漕、罗山、杭州路等住宅基地1223395平方米。
    (3)其他投资:

    投资上海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300万元
    投资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万元
    联营上海长源出租汽车公司      500万元

4、一九九四年发展规划
    九四年是上海实现“三年大变样”的决战年,也将是原水公司蓬勃发展的一年,我公司九四年原水供应将保持九三年的水平。最大日供水量为280万立方米左右。公司为保证安全供水,将对主要机泵和变电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新,包括渠道改道和改造防污设施等九项工程。投资费用500万元左右,并完成四项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
    两项引水工程: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炒市重点工程项目。长江引水二期工程为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九四年都将进入施工阶段。黄浦江上游二期工程将根据工程计划按排大桥泵站。输水渠道等工程,工程费用5.8亿元。长江引水二期工程将开始长江翻水泵房扩建,陈行水库清洁,征借地拆迁,三道一平,出厂管排管等主要工程,工程费用需3.8亿元。
    为保证股东利益,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节约工程费用,公司已委托上海市建设银行五支行对两项引水工程实施财务监理,使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纳入规范化。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及股本变动情况

        -       1992年末(万股) 比例% 1993年末(万股) 比例%
 国家持股             48993.01 73.96       48993.01 57.82
 法人持股             14875.32 22.46       26247.03 30.97
 个人持股              2374.68  3.58        9498.72 11.21
 其中内部职工股       (450.00)     -      (1800.00)      
 总股本               66243.01   100       84738.76   100
注:1993年11月公司以1:3比例向老股东配股(国家股不参加此次配股)实有资本。
    金增加18495.75万元。资金于93年12月31日到。并有上会师报字(93)第1284号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 
 (1)申银证券公司                      3648万股
 (2)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   800万股
 (3)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700万股
 (4)华夏证券公司                       610万股
 (5)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300万股
 (6)南通市新海通有限公司             279.9万股
 (7)苏州电视机配件厂                 255.5万股
 (8)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235万股
 (9)上海市明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216万股
 (10)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200万股
     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万股
     上海公路房地产联合开发经营公司    200万股
3、至199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102575
    其中:国家股1人,法人股788人,个人股101786人。(含内部职工股19085人)。
五、财务报告
1、1993年度会计报表的查帐报告    上会师报字(94)第076号
    我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审核一九九三年度的会计报表。我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完成了对贵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和至该日的一九九三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营运资金的变动情况。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徐惠勇  牟磊
                                          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

    (一)报表编制原则
    (1)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工业会计财务制度》
    (2)公司内部核算体制:
    公司下属内部核算单位实行非独立核算,全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制度。
    (3)合并报表  的编制原则:
    公司对公司本部和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上海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上海原水工贸公司和海南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公司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总额半数以下,不予合并。
    (二)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公历制1月1日至12月31日
    (2)报表项目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销售收入实现原则:
    以输出原水,发出商品或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并开出发票,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4)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并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
    (5)长期投资的记帐方法:以对外投资是否超过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的50%为原则,超过50%按权益法记帐,不超过50%按成本法记帐。
    (6)固定资产折旧: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个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原水供应收入)自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营运起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流转税报经上海市税务局第四分局同意,予以锡征。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原水工贸公司销售收入的营业税,按商品进销差价10%计征。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销售收入流转税根据沪税政一(1993)259号文的规定,自建房用于出售的,按销售收入5%计交营业税。海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按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8)公司所得掊按应纳所得额15%计交。
    (三)财务报表附注:

    (1)货币资金                  59997.96万元
    其中:银行存款                59995.79万元
    (2)短期投资                  25704.33万元
    91年国库券                   22974.33万元
    融资债券                         1000万元
    可转让股票投资                   1300万元
    其他投资                          400万元
    (3)应收帐款                  15411.09万元
    上海自来水公司93年度原水费  14771.84万元
    上海即宏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132.9万元
    上海三环物资公司               222.35万元
    常熟市毛条厂                   279.61万元
    注:应收帐款余额的帐龄均为一年以内。
    (4)预付货款6467.97万元
    上海远东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2869.02万元
    上海华漕房地产开发公司           1040万元
    上海中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704.37万元
    上海矽钢片厂                      360万元
    上海三环物资公司                  200万元
    (5)其它应收款                 4048.04万元
    上海申大房地产公司               1000万元
    江苏宜兴市商贸经济发展公司        700万元
    上海三环物资公司                797.3万元
    海南华通集团公司上海公司          500万元
    姑苏贸易公司上海公司              726万元
    (6)存货                       1934.44万元
    库存材料                       103.88万元
    在途材料                         2.97万元
    库存商品                       276.55万元
    在建商品房成本                   1551万元
    (7)待摊费用                     57.73万元
    其中:待摊场地租赁费与办公室房租 57.66万元
    (8)其他流动资产:
    上海恒通和合工业区发展公司          2000万元
    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枫泾分公司  1000万元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局                 500万元
    中国银行椒江支行支行                 45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          80万元
    浦东申德工贸实业公司                  50万元
    注: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全部为委托银行贷款
    (9)长期投资                         1024万元
    股票投资上海巴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万元
    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万元
    其他投资上海长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500万元

    对长源出租公司长期投资占该公司资本总额的45%,按成本法记帐。
    (10)固定资产和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自来水专用设备     管网         合计    
 固定资产原值                                                                  
 期初数         8223814526   727636096    26946860.55 297806781.31 414268148.08
 本期增加数    17040667.21 14736356.95   103424103.35    696000.00 142167127.51
 本期减少数       --------   138217.88          -----  18220794.03  18359011.91
 期末数        99278812.47 21874500.03   130370963.90 286551987.28 538076263.68
 折旧期初数    11991451.94  2307508.33     4067227.33      -------  18366187.60
 本期增加数     3026775.78  1195271.36     4952808.82   6877247.70  16052103.66
 本期减少数      ---------    38821.95        -------      -------     38821.95
 折旧期末数    15018227.72  3463957.74     9020036.15   6877247.70  34379469.31
 期初净值      70246693.32  4968852.63    22879633.22 297806781.31 395901960.48
 期末净值      84260584.75 18410542.29   121350927.75 279674739.58 503696794.37
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长江原水厂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投入运行。为正确核算1993年度长江原水厂供应成本,长江原水长资产,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公司确认以11625.9万元暂估入帐,并按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采用平均年限分类计提1993年度的该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计431.9万元。
    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黄浦江原水厂1993年度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综合折旧率改为重要会计政策(6)所述的折旧方法。 改变折旧方法后,利润总额(税前)比按原方法增加81.56万元。
    公司1993年1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管网系统按管网系统资产总值预提年7%的管网基金,从1993年7月1日开始不再计提管网基金,按年率4.8%直线计提管网折旧。
    (11)在建工程3849.47万元

    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前期工程款         1500万元
    长江原水二期工程设计款               1100万元
    塘沽路公司自用办公用房工程款       1109.20万元
    (12)应付帐款:                        423.36万元
    其中:常付帐款:                       376.38万元
    (13)预收货款                         335.5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实业总公司          265.5万元
    上海凯达房地产经营公司                 70万元
    (14)未付股利                      1656.08万元
    1992年度未付股利                  1656.08万元
    (15)其他应付款                    2926.22万元
    其中:上海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公司    2525.9万元
    (16)预提费用                      1523.19万元
    计提管网基金                      1523.19万元
    (17)股本                         84783.76万元
    其中:国家股                      48993.01万元
         法人股                      26247.03万元
         个人股                       9498.72万元
    (18)资本公积                     63632.27万元
    (19)盈余公积                      2297.94万元
    (20)未分配利润                   14934.06万元
    1993年1月1日期初未分配利润       275.43万元
    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228.08万元
    199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小计         19446.06万元
    1993年度应交所得税               -2857.68万元
    199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54.10万元

    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包括公司补交1992年度的所得税353.16万元和1992年度流转税的退回125.08万元。共计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228.08万元。

    (21)主营业务收入                 26617.40万元
    供应原水收入                       22400万元
    上海原水工贸公司销售收入          1645.22万元
    上海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收入    2571.88万元
    (22)营业成本                               9603.04万元
    供应原水成本                               6103.57万元
    上海原水工贸公司销售成本                   1596.63万元
    上海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商品房销售成本   1903.83万元
    (23)管理费用                       970.42万元
    (24)财务费用                      -356.86万元
    (25)进货费用                         2.87万元
    系上海原水工贸公司发生的商品仓储费及运输费
    (26)营业税金及附加            78.97万元
    上海原水工贸公司                     5.38万元
    上海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73.59万元
    (27)其他业务利润                   337.44万元
    其中:委托银行贷款利息收入          337.44万元
    (28)投资收益                      2232.68万元
    其中:91年国库券收益                     1491.82万元
         上海长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资收益        90万元
         上海恒通和合工业区发展公司短期投资收益 500万元
    (29)营业外收入                            553.38万元
    其中:合同违金收入                         552.06万元

    (四)一九九四年度盈利观测:
    1、1994年盈利预测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94)第667号
    我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股票上市后,在查证1993年度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对贵公司1994年度盈利预测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查证和分析,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34,000.00
    主营业务利润        19,532.00
    利润总额            21,161.18
    所得税               3,174.18
    税后利润            17,987.00

    上述盈利预测主要是建立在对贵公司主要产品原水预计的产量、水价,分析原动力、工资性支出、折旧计算,考虑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情况的基础上而确定的。
   贵公司编制谝面预测所依据的会计政策与以前年度计算口径一致,并且未计算非经营性项目对盈利的影响。
    贵公司盈利预测是根据下列假设而编制的。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无重大变动。
    (2)公司的生产不会因原材料,动力的严重私有制或价格的重大变动而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经营业务所适用的增值税税负放所得税税负无重大变动。
    (4)银行利率无重大变动。
    (5)公司经营业务未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对盈利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只要抓紧投资项目的实施,加强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积极实现预计的销售水量,销售水价。上述盈利预测是有可能实现的。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徐惠勇  牟磊

    2、1994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额预测
    (1)每股收益=0.212元
    92)每股净资产额=1.99元
    注:以上指标按公司1993年底12月31日股本计算。
六、子公司有关联企业
1、公司拥有100%权益企业简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主营业务范围   
 上海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北艾路1540号                包承忠       1500万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上海原水工贸公司           北艾路1540号                吴守培        500万 金属化工建材等开发
 海南原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海口市沿江五路亚龙别墅B-A幢 钱国平       2000万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2、公司投资其他企业情况:

          单位名称           投资额  比例
 上海巴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万元   10%
 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万元 7.46%
 上海长源出租汽车公司       500万元   45%
七、其他事项
    1、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2、1994年4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993年年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一九九三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四年财务预算报告》《一九九三年红利分配方案报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授权董事会尽快组织实施。
    3、公司及各位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在1993年无法律诉讼事项。

上海市原水股分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