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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投控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 月 5 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84.7%)

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5.3%)与上海市黄浦区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为

202001520009473561,宗地总面积大写拾贰万伍仟壹佰肆拾叁點柒平

方米(小写 125143.70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伍万柒仟

陆佰伍拾柒平方米(小写 57657.00 平方米)。【210F-01 地块出让面

积为 8803 平方米,210G-01 地块出让面积为 8949.3 平方米,211J-01

地块出让面积为 4773.5 平方米,211J-02 地块出让面积为 5012 平方

米,211K-04 地块出让面积为 2215.6 平方米,211K-05 地块出让面积

为 1894.1 平方米,211K-06 地块出让面积为 1630.7 平方米,211L-01

地块出让面积为 3582.2 平方米,213A-01 地块出让面积为 12455.8

平方米,213B-01 地块出让面积为 8340.8 平方米 】

     2、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黄浦区豫园街道 515 街坊:四

至范围东至河南南路、狮子街,西至露香园路,南至大境路、方浜中
                                       1
路、昼锦路,北至高墩街、福佑路。

    3、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210F-01 地块:商住,210G-01

地块:商住,211J-01 地块:商住,211J-02 地块:普通商品房,211K-04

地块:普通商品房,211K-05 地块:商业用地,211K-06 地块:商业

用地,211L-01 地块:商住,213A-01 地块:商住,213B-01 地块:

商住。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210F-01 地块:

商住: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210G-01 地块:商住:商业 40 年、

住宅 70 年,211J-01 地块:商住: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211J-02

地块:普通商品房:70 年,211K-04 地块:普通商品房:70 年,211K-05

地块:商业用地:40 年,211K-06 地块:商业用地:40 年,211L-01

地块:商住: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213A-01 地块:商住: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213B-01 地块:商住: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按

交付土地之日(即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

    5、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

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亿元(小写 17600000000.00 元)。

    6、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出让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

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登记。



    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1、地上部分规划条件:

                                2
    地上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住宅、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地上建筑容积率:210F-01 地块:商住 5.11,210G-01 地块:商

住 1.8,211J-01 地块:商住 1.35,211J-02 地块:普通商品房 4.25,

211K-04 地块:普通商品房 2.9,211K-05 地块:商业用地 1.0,211K-06

地块:商业用地 1.58,211L-01 地块:商住 2.65,213A-01 地块:商

住 5.9,213B-01 地块:商住 1.65;计容面积:210F-01 地块:44983.33,

210G-01 地块:16108.74,211J-01 地块:6444.23,211J-02 地块:

21301,211K-04 地块:6425.24,211K-05 地块:1894.1,211K-06

地块:2576.51,211L-01 地块:9492.83,213A-01 地块:73511.7,

213B-01 地块:13762.32 平方米;

    地上建筑密度:210G-01、211J-01、213B-01 地块建筑密度不得

低于 50%,以规划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

    2、地下部分规划条件:

    地下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地下商业、停车、设备、居住空间及其

他;

    地下总用地面积:67486.7 平方米;

    地下总建筑面积:196100.00 平方米。

    3、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211J-02 地块内配建 1 处示范性标准化菜场建筑面积 1500 平方

米(计容)、配建 1 处助餐服务点 300 平方米(计容)、配建 1 处老年

人日间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计容)、配建 1 处豫园街道社

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计容)、配建 1 处豫园街道

                                 3
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计容)、配建 1 处文化设施建筑

面积 4500 平方米(计容)以及其他公共空间。

    4、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

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

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黄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

运营机构。

    5、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100.00%以上。

    6、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化面积不小于 2043.58 平方米。

    7、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的商业物业。

    8、特别约定:

    1)地块地下开发不超过三层,地下商业、停车、设备、居住空

间及其他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196100 平方米,具体以规划管理部门审

定方案为准。

    2)本地块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为引导性要求,确保出让范围内

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140000 平方米。各地块建筑面积可进行统筹,

调整幅度不超过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 10%。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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