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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投控股: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3-2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城
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或“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5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通过,组成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
召集人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
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严杰先生担任,保证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延续和稳定。在履职过程中,均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截至 2021 年年末,审计委员会成
员工作履历等情况汇总如下:
    严杰,男,汉族,196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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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任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电梯厂主管会计、上海轮胎
橡胶机械模具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监察审计部主任、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经理。现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所属证券市场工委
副主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财务专家、上海海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驰,男,汉族,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家,律师。1976 年参加工作,
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教授,民商法硕、博士生导
师,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和上海市法学会民法
研究会理事。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 30 多年,撰写论文百余
篇,与他人合作完成专著或教科书 10 余本。现任上海市中信
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担任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独立董事。
    范春羚,女,汉族,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
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划部科员、业务主管,上
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职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
公司项目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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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副总经理、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
召开了 2 次会议,各次会议均符合法定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
现场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支付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更新关联人名单、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1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等议案,形成相关决议并签字确认。
    2、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
现场会议,审议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相关决议并签
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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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内容,
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
关规定,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各项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所
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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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内控环境较好,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为外部审
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进行了相关讨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
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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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严杰
          委员:张驰、范春羚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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