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18-10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
暨远期回购合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安徽友进冠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提供担保。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97,900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拟将其部分应收账款转
让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并与其签署《应收账款转让暨远
期回购合同》,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友进冠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友进”)共同为本次交易到期后回购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30134965
法定代表人: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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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99398.999400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52、54、56 号 7 层南栋 0101-70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 394,560.11 万元,负债总额
317,793.3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04,854.4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17,793.37 万元,
资产净额 76,766.73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0,305.58 万元,净利润-31,768.5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591.9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 397,739.69 万元,负债总额
325,081.0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53,307.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25,081.09 万元,
资产净额 72,658.61 万元;2018 年三季度营业收入 5,825.04 万元,净利润-4,108.1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86.62 万元。
(二)担保各方关系
被担保人中安消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人安徽友进为公司董事长王正
华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安徽友进为中安消技术本次签署《应收账款转让暨远期回
购合同》到期后回购提供担保,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未提供反担保,可以豁免按照
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安消技术将符合合同条件的应收账款 43,739,589.00 元转让给天风证券,
转让价格为 30,000,000.00 元,转让期限为 1 年,转让期限届满之日为应收账款
回购到期日。
本协议约定回购期限到期后,由中安消技术、公司、安徽友进或其指定第三
方按照《应收账款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的约定向天风证券回购本协议转让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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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并完成全部回购款的支付。回购价格为应收账款转让价格和回购溢价之
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中安消技术签署《应收账款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到期后回购提
供担保,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在公司年度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 177,40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8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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