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事项,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不存 在对第三方的担保,便于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有助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持续顺利进行。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 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杨金才、农晓东、秦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