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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安: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9-04-3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真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
此无异议。

    2、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将与监事会
一起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相关措施,努力化解风险,消除影响持续经
营的各项因素,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农晓东、杨金才、秦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