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2014-09-26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就公司更换部分独立董事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2、候选人未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人员或在禁入期内的情形。
3、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提名袁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家义、武常岐、宋利国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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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义先生 武常岐先生 宋利国先生
2014年9月25日